宁波: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直接支
来源: 作者: 日期:2025-04-08
为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出台新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该政策将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在宁波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且已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统称为申请人),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外,购房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后仍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来源:央广网
作者:安垚
编辑:吕周阳
相关文章
- 2025-08-11 广西南宁:公租房实现“即空即配” 周转期压缩
- 2025-08-11 北京挂牌1宗顺义区宅地,起始价10.3亿元
- 2025-08-11 “重庆姐弟坠亡案”涉事房产60万起拍,超万人围
- 2025-08-10 最高法发布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 拓宽买房人保
- 2025-08-10 湖南长沙:管好物业这个城市居民最直接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