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我市各类企业。
导读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我市各类企业。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每年6月30日前提出上年度补贴申请,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申请,也可向所在区(含化学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提交《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二)审核
稳岗补贴的审核工作在申报期内每月开展一次。
1、受理:向所在区申请的,由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查《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填写的规范性与完整性,与申报单位核实、确认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并将上月补贴申请录入稳岗补贴管理系统;不符合条件的,由受理区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原因。
2、审核:市人社部门对企业失业保险费缴费和裁员情况进行审核,于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通过稳岗补贴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三)拨付
市财政部门审定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社保中心,由市社保中心拨付至申请企业确认的银行账户。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我市各类企业。
导读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我市各类企业。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每年6月30日前提出上年度补贴申请,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申请,也可向所在区(含化学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提交《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二)审核
稳岗补贴的审核工作在申报期内每月开展一次。
1、受理:向所在区申请的,由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查《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填写的规范性与完整性,与申报单位核实、确认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并将上月补贴申请录入稳岗补贴管理系统;不符合条件的,由受理区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原因。
2、审核:市人社部门对企业失业保险费缴费和裁员情况进行审核,于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通过稳岗补贴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三)拨付
市财政部门审定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社保中心,由市社保中心拨付至申请企业确认的银行账户。
- 2025-03-13 【精准营销,让每一分投入都产生巨大回报!】
- 2025-03-08 一条“代表通道”,看见何种浙江?
- 2025-03-07 浙江去年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海事案件4463件
- 2025-03-07 台湾人均背千万房贷 买房族压力持续攀升
- 2025-03-07 吉林省力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百姓便捷就医得实